南京市蔬菜局、南京市政公用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粪肥清运、供应工作的报告
【法规类别】市政公用与路桥【发布部门】南京市蔬菜局南京市政公用局【发布日期】19870420【实施日期】198704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
南京市蔬菜局、南京市政公用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粪肥清运、供应工作的报告(1987年4月20日)
我市粪肥清运、供应工作自执行市政府宁政发198268号和1983120号文件以来,总的情况是好的,蔬菜地区的乡、村与环卫部门已基本建立正常的供应渠道,同时加强了对粪肥质量和价格的管理,从而有效地支持了蔬菜生产,保证了城市环境的卫生。近年来,随着农村普遍实行以联产到劳为主要形式的各种承包责任制,个别村、队还搞了分田到户,乡、村管粪、运粪遇到了新的情况。特别是农民大量要求直线送粪到队、到户,使粪肥供应难以统一管理,粪肥价格混乱、质量下降的问题较为严重。另外随着城市的发展,近郊新菜区逐步向中、远郊延伸,使运距不断增加,环卫部门的运能不足、粪肥成本提高的问题更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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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为了进一步理顺粪肥供应渠道,建立合理的质量标准和价格水平,妥善解决好粪肥清运、供应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现提出以下意见:一、理顺计划分配、合同供应粪肥渠道1全市年产粪肥的分配计划由市环卫处、市蔬菜局会同各郊区蔬菜局和区环卫所共同下达,按照环卫所产粪量,乡、村菜地面积及复种次数,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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