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12资质标准对企业设备、厂房有具体要求的,企业应出具设备购置或租赁合同、发票、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13对企业分立、合并后设立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还应提交下列材料:1)企业分立、合并情况说明;2)企业分立、合并的批准文件或董事会决议;3)分立、合并前原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4)有资格的单位出具的验资证明;5)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人员、工程业绩及相关设备的分割、合并情况;6)企业分立或合并,原企业仍保留资质的,应与分立或合并后的企业同时申报;14、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三、附件材料的要求1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2附件材料的原件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对,核对部门应在附件材料首页加盖核对章和核对人签名章;3企业注册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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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工作单位”必须与申报资质的单位名称一致;4代表工程业绩计量单位必须与所申请资质标准要求的计量单位相一致。四、附件材料装订要求1附件材料一律使用A4型纸;2附件材料应有总目录及页数说明,每页页脚下方有页码;3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申报材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盖章或印鉴齐全、字迹清晰;4材料的编排以先主项后增项为原则,并按申请的资质类别先后排列,每个代表工程业绩材料一并装订,每类别间用彩纸分隔,彩纸上注明企业所申请的资质类别名称;5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或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在页面的上半部;下半部为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6装订分类:1)附件材料一(综合资料),内容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企业章程;近三年统计报表;经审计的近三年度财务决算报表;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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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企业行政、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件;企业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身份证件;企业设备、厂房的购置合同、发票、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2)附件材料二(代表表业绩卷),内容包括: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材料;反映技术指标的有关资料(图纸、照片、工程结算单等)。3)附件材料三(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卷),内容包括: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