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发〔2011〕00号
中共委员会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干部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村支部、村委会,乡机关各单位:《干部管理制度》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中共委员会人民政府二年月日党政办公室2年月日印发
共印16份
f干部管理制度
为加强乡村干部管理,严肃干部纪律,在全乡形成团结、奋进、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各项工作落实,根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制定以下若干制度。一、工作制度1、全乡干部职工必须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增强搞好工作、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坚守工作岗位,切实履行职责。上班办公时间,不准串办公室,谝闲话,必须坚守岗位,办理公务,加强学习;下村前先向党政办室说明下村地点和事项。3、实行旷工处罚制度。出勤情况每月一统计。上班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凡一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5次,除罚款外,全乡通报评判;旷工一
f天罚款50元,月旷工累计超过3天以上者,除罚款外,大会作检讨;参加会议迟到一次罚款10元,一次不参加会议按旷工一天处理。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者,还要写出书面检讨,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年内连续旷工15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二、工作纪律4、对上班不坚守岗位、办事拖拉、服务不热情、不深入实际、解决问题不力、群众有反应的给于大会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严禁工作上班时间从事第二职业,一经发现,上报调离或停岗。5、严禁干部职工参与赌博、吸毒贩毒、封建迷信活动,违犯一次除扣发一月工资、给于纪律处分外,并建议司法机关立案查处。6、不准给群众摆架子、耍态度,大骂群众;不准向群众索取财物、要吃要喝,酗酒闹事;不准在工作中优亲厚友,假公济私,一经发现,立案查处。7、不准搞阳奉阴违、挑拨离间、搬弄是非,拉
f帮结派,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准为个人利益而抬高自己,打击别人;严禁公私不分或变相侵占国家集体财物。三、请假制度8、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以假条为准,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捎假条或打电话请假,否则按旷工论处,请病假的需出示医院的诊断证明。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假,按组织部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副科级干部需请假的,一律有乡党委书记批准,如遇开会、外出办事,需向乡党委书记说明情况。站所负责人请假2天以下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