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的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合同为什么2如果双方同意解除合同法院应怎么处理【分析】1食品公司与酒厂订立的合同是无效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为无效合同。该案食品公司与酒厂订立买卖劣酒合同严重危害社会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而属无效合同。该合同还违反了《商标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食品卫生法》的规定所签合同无效。2不能接受。因为法律规定无效的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可见无效合同不存在解除合同的问题。法律还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而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返还集体、第三人双方都是故意的追缴双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本案不能返还财产应将15万元货款和10万元劣质酒收归国家所有。
2003年9月20日某市物资回收公司与该市中国工商银行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合同规定由工商银行分行向物资回收公司提供150万元贷款返还日期为2004年9月20日届时物资回收公司还清全部借款另付利息18万元。合同签订后银行经调查发现物资回收公司经营管理混乱便提出终止合同。后经该市工商联合总公司出面说情达成一致意见原合同继续有效另外三方签订补充协议总公司签署保证保证物资回收公司于2004年9月20日将本金、利息返还给工商银行并对该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合同签订后物资回收公司购买大量废旧钢铁进行加工、销售但由于经营管理不力亏损很大。2004年9月22日工商银行分行派人前来催款物资回收公司返还100万元。工商银行分行要求工商联
f合总公司支付余款50万元及利息18万元工商联合总公司认为市物资回收公司是债务人应由其负责返还余款和利息。银行向人民法院起诉。【试问】在本案所述情形下某市工商银行分行是否有权直接向工商联合总公司要求支付50万元余款和18万元利息为什么【分析】工商银行有权直接向工商联合总公司要求支付50万元余款和48万元利息。根据法律规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合同规定义务时担保人应按照约定履行或者承担责任。法律又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保证责任承担保证责任即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而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本案中工商联合总公司为保证人且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是哪种保证应认定为连带保证。故工商银行有权直接向工商联合总公司要求支付50万元余款和18万元利息而不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