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海淀区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落实措施》的通知来源:20090416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印发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意见的通知》(京金融办20095号),进一步促进我区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经区领导同意,现将《关于海淀区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落实措施》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关于海淀区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落实措施为落实《关于印发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意见的通知》(京金融办20095号,简称《意见》,现提出如下具体落实措施。)一、落实从事创业投资业务的股权基金或管理企业享受营业税、所得税等优惠政策由符合政策的股权投资基金或管理企业向区金融办进行申报,区金融办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向区税务部门提供经审核后的企业名称,区税务部门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二、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修订并发布《海淀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实施办法》,确定合作伙伴,并正式运作实施。根据《意见》的精神,结合北京市股权投资基金的运作方式,由区发改委、区金融办、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联合研究,设立海淀区股权投资基金。研究设立海淀区创业投资风险补贴基金,对创业投资企业给予适当补贴,引导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于风险较高的种子期和起步期的创业企业。三、支持各类主体深度参与PE行业鼓励商业银行在本区开展股权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和并购贷款业务,支持其依法以信托形式投资于股权基金。鼓励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在本区依法投资或设立股权基金或直投公司。支持企业年金、地方社保基金等按照规定投资在区内注册的股权基金。四、促进创业投资企业投融资业务发展建立我区创业企业项目库,搜集优秀项目信息,搭建沟通桥梁,将我区的优秀创业企业和项目优先推荐给在区内注册的股权基金并使其免费分享“信用海淀”以及政府重点拟上市企业数据库信息。建立创业投资企业信用担保机制,拓宽创业投资企业融资渠道,支持其通过债权融资增强投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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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五、协助股权投资基金退出优先推荐在我区注册的股权基金及其所投资的高新技术企业,在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优先支持其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研究建立中关村股权交易所。六、引导股权投资基金集聚在中关村西区建设PE大厦,吸引和聚集股权基金及管理企业入驻发展,并参照我区创投企业等有关政策在购租房补贴上给予支持。在稻香湖金融服务区设立北京PE论坛会址。七、支持中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