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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讲课稿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组成家庭最基本、最稳固的关系就是婚姻关系,而调整婚姻关系的法律就是《婚姻法》,《婚姻法》的调整对象既包括因婚姻而引起的人身关系,又包括由此而产生的夫妻财产关系。
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于1950年4月13日公布实施,现行的《婚姻法》于1981年1月1日起实施,2001年4月我国对现行《婚姻法》进行修正。我们现在适用的便是2001年修正后的新《婚姻法》。
下面我将分四部分为大家对现行《婚姻法》进行简单的讲解。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婚姻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婚姻法确立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等五项基本原则。为保障基本原则的贯彻执行,《婚姻法》中还设立了六项禁止性规定:1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2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3禁止重婚,4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5禁止家庭暴力,6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其次,我们来讲一下结婚的内容。结婚,是指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一个有效的婚姻应该包括哪些要件呢?答案就是既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又要履行法定的程序。法定条件包括:双方必须自愿,男女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我国规定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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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婚的年龄为,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法定手续则是指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这条规定强调的是男女双方一定要亲自、本人到场登记,否则就不能领取结婚证书。
符合了法定条件,履行了法定手续的婚姻是有效的,反之,婚姻则属于无效婚姻。我国《婚姻法》第十条对无效婚姻的情形做出了规定: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若出现了以上四种情形,大家应该注意了,这样的婚姻就是无效的。其次《婚姻法》第十一条还规定了可撤销婚姻,即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下面我们来看几段动画短片。
(放短片,3个,约3分钟)以上几段短篇就形象地讲解了无效婚姻的几种情况。谈到结婚就不得不说到我们当地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婚前给付彩礼。其实“彩礼”的表述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用语,人民法院审理的彩礼纠纷案件的案由按照有关规定被定为“婚约财产纠纷”。下面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视频。(放视频,约4分钟)为解决彩礼纠纷,2004年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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