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值班(夜间)巡查制度
一、由当周的值周教师,对校园巡查。二、值周教师在晨读前、午后、放学后三个时段进行校园巡视;门卫、生活老师在傍晚、晚上对校园进行巡视,并与第二天及时向值周领导汇报情况;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并认真记录,及时反馈。三、中午、下午放学后做好清校工作。清校时间一到,学生都要离校,包括在操场上活动的学生。四、及时处理突发事件,遇重大问题及时向行政值周汇报,由值周方教师向校长请示汇报。五、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学生违纪,不文明现象等及时向班主任反馈。六、不定时对校舍,场地,设施巡查。七、生活老师必须两小时巡查一次学生,就寝后必须进行抽查并做好记录,有情况必须马上向值周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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