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华夏门诊部
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基本情况㈠、门诊部基本情况:位于海沧海富路37号,占地面积6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96平方米,放射装位于一楼。㈡、放射技术利用情况:X光室内配有医用诊断X射线摄影管一台;X光配铅防护门、铅窗、排风扇、工作指示灯、警示牌等设施。㈢、放射事故应急设备情况:(见附件3)二、总则为规范和强化应对突发放射事故的应急处能力,提高中心员工对放射事故应急防范的意识,将放射事故造成的损失和污染后果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放射工作人员与公众的安全,维护正常和谐的放射诊疗秩序,做到对放射事故早发现,速报告,快处理,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三、编制依据1、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国家突发公共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3、国家核应急预案;4、职业病防治法;
f5、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四、应急状态和适应范围本预案仅适用于放射科在诊疗过程中发生的医学应急状态和事件。五、工作原则遵循“常备不懈,积极兼容,统一指挥,大力协同,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国家核应急工作方针,指导公众采取正确的放射防护、防病措施,并提供必要的医学应急保障,向公众提供医学心理咨询,防止或减轻核事故与放射事故对公众的不良社会心理效应与后果;开展事故状态下人员受照剂量监测和辐射危害评价。六、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㈠中心成立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放射事件的应急处理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组长:魏永红
副组长:陈涛成员:陈涛
应急电话:151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1、组织中心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修订、落实演练;2、负责向区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告事故情况。3、定期组织对放射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放射防护情况进行自查和检测,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至院办并落实整改措施。
f4、发生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应启动本预案。5、事故发生后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6、发生事故中人员受照时,要通过个人剂量计或其它工具、方法迅速估算受照人员的受照剂量。7、负责迅速安受照人员就医,组织控制区内人员的撤离工作,并及时控制事故影响,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㈢、应急办公室(设医务科)应急办公室主任:陈金水成员:魏永红
主要职责:1、按照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理的各项日常工作;2、组织辐射事故应急人员的培训;3、负责与技术专家组、现场处组的联络工作;4、负责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