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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注意考虑村社区的意见,严格把关、规范程序,真正把优秀的高校毕业生选拔出来。经济欠发达地区要积极鼓励和吸引本地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回生源地工作,招聘条件可适当放宽。招聘工作一般由县市、区统一组织,也可由设区的市统一组织。具体招聘对象、招聘条件和招聘办法,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确定。三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和职务。要根据受聘高校毕业生的能力和素质,科学合理地安排其工作岗位和职务,最大限度地调动其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受聘人员为中共正式党员的,按有关规定安排担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或委员对在招聘村社区工作2年以上,经考察特别优秀,且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空缺的,可按有关规定优先安排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受聘人员为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安排担任社区委员会主任助理条件具备的,可依法选举为村社区委员会负责人。四切实加强管理与服务工作。按照“谁用人、谁受益、谁管理”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原则,受聘人员由所在乡镇街道实行合同式管理,合同内容由各市统一规定。受聘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由所在乡镇街道与其签定聘任合同,聘期一般为3年。受聘人员在聘期内,其档案、人事、户籍关系等统一由所在县市、区人事局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到村社区或乡镇街道。上岗前,市或县市、区要组织受聘人员统一进行岗位培训,重点学习党在农村、基层工作的方针政策、有关知识及工作方法。同时,要抓好经常性的教育和培训,支持他们参加继续教育和学历教育。要加强工作业绩考核,聘期内由乡镇街道对受聘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计入本人档案并按合同规定办理。聘任期满,县市、区和乡镇街道要对受聘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办理新一轮聘任手续。对连续2年考核不称职的,要按照合同规定予以解聘。五妥善落实待遇和经费保障。各市或县市、区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0614号的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统一政策,落实好在农村和城市社区工作的受聘高校毕业生的待遇。高校毕业生在聘期内享受一定的生活补贴或薪酬,其标准可参照所在乡镇街道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同等人员的工资待遇,由各地自行确定。试用期内的标准可由各地另行确定。担任村主职干部的,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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