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考评办公室负责督导检查,并纳入考评范围在考评期报进行通报。(4)开展专项打击行动。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集中查处制贩假证违法人员,对抓获的幕后组织者从重从快给予严厉惩处。
(三)墙体立面1、管理标准。(1)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的设施谁治理”的原则,各乡办负责对拆违后形成的残垣破壁进行水泥抹面,做到高低一致,平面整齐;水泥抹面的墙体要用高档涂料进行粉刷,做到色泽均匀,色调适中,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图案要美观、大方、健康;水刷石、瓷砖贴面的墙体,要进行冲洗除污,使之干净清新。(2)新修建的透空栏杆围墙底部墙座用花岗岩、蘑菇石等高档装饰材料贴面或采用水泥抹面、高档涂料粉刷、着色美化等。透空铁栏应为铸铁或铁艺透空栏杆围墙,栏杆强度高,美观实用。(3)区城建管局负责督导沿街商业门店清除玻璃门窗上各类影响视线通透的广告及其它障碍物。门店前墙(柱)用高档瓷砖、花岗岩或亚光板等硬质材料装饰美化,门前台阶铺砌与门店墙(柱)保持和谐一致。(4)主次干道沿街建筑物玻璃幕墙、瓷砖墙面每半年清洗一次,水刷石、干粘石和其它材质的每年清洗一次,每四年粉饰一次,保证建筑物的原色调、造型和建筑风格保持原型。
f2、管理措施。(1)按照《石家庄市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办法》和专业设计单位规划设计的要求,市内各区、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沿街单位采取“谁的设施谁整修”和政府适当补贴的方式进行定期清洗、粉刷。(2)加大宣传力度,区城管部门联合建设、房管、工商、商务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督导建筑物外立面整修工作,对不主动进行清洗、粉刷的,进行媒体曝光,并报市诚信管理中心记录在案;对拒不履行清洗和粉刷义务的,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施工工地1、管理标准。(1)沿街施工场地必须围挡作业,工期六个月以下的要采取彩钢板临时围挡;工期六个月以上的应设置实体围墙。围墙不低于18米并保持整洁完好。2施工场地进出口应避开交通路口并进行硬化处理,设置车轮清洗设施,防止车辆带泥行驶;运送渣土的车辆要具备资质证、准运证、定点倾倒证,做到三证齐全,严禁私拉乱倒。3施工现场的材料、机具应堆放整齐,墙外无垃圾余土积存;场内余土要采取洒水降尘;处理空中废弃物时,应采取密封导管或者采取其他防尘措施,禁止直接从空中向地面抛撒建筑废弃物。4停工场地应及时整理并做必要的覆盖;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拆除临时工棚、设施和其他应该拆除的建筑物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