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司
与
【
】公司(投资人)
之
增资入股协议书
二零一五年四月日中国北京
f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20年月日在中国北京市订立:
1
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Email
电话:
2
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Email
电话:
3(投资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Email
电话:
鉴于:
(1)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于[]年[]月[]日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现持有注册号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为公司现有股东。
(3)公司已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认缴公司的新增注册资本。
为此,本协议项下之各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协议条款:
1
f释义除本协议另有解释外,本协议中出现的下列术语含义如下:
公司
指
公司
投资人
指
公司
现有股东
指
、、
创始股东
指
出资
指
各股东方认缴的公司注册资本份额
各方
指
本协议所有签署方的合称
管理层
指
(详见附件三)
增资本次增资
指
投资人按本协议约定足额缴纳公司新增注册
资本并持有公司出资的行为
增资行为完成日
指
投资人足额缴纳新增注册资本至公司之日
增资行为生效日
指
经公司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公司增加
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之日
元
指
人民币元
2
f第一章本次交易及股权结构第一条公司现有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金额(元)
股权比例()
合计
第二条本协议项下之各方确认并同意,公司向公司增资【3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投资人将持有公司的股权。其中[]元人民币用作认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剩余[]元人民币构成公司资本公积。
第三条若投资人缴足认缴的出资并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后,公司的股东及股本结构如下表所列示:
股东
出资金额(元)
股权比例()
公司
合计
第四条投资人应于本协议各方签字盖章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将本次增资款缴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公司应在投资人全额缴付出资款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次增资相关验资及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并向投资人出具加盖公司公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发的《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的股东名册。股东出资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公司名称、公司成立的日期、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方的名称和投资数额、缴付出资的日期、发给出资证明书的日期等。出资证明书是非流通性的股权证据。
3
f第五条上述增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