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
建筑面积为准),(此含税综合单价已包含人工,材料,机械费及水电,临时设施,机械进退场费等本工程所含的全部费用)。钻探总数量暂按(人民币大写米,勘探预算总价款暂按元),乙方提交勘探技术报告经
f甲方审定后,以甲乙双方共同签证的实际工程量为准按实结算勘探总价款。当勘探项目变更较大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对勘探预算总价款进行调整。(二)付款方式1、在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准确的勘探技术报告,经甲方审定并结算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实际勘探结算总价款的60;土2、实际勘探结算总价款的40作为保质金,在
方及桩基基础工程完成后,若实际情况与乙方提供的勘探技术报告内容相符,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若不相符,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保质金。第七条双方义务负责对勘探工作进行全(一)甲方义务1、委派现场代表(甲方工程部)面管理,解决勘探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相关问题,并参与勘探的初验、各种验收和签证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乙方。2、向乙方提供工作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现场勘探用水、用电接驳点(水电费由乙方承担)。3、及时对勘探进度、勘探质量进行监督检查。4、甲方造成乙方工作范围变更的,甲方应按乙方的实际工作量进行确认,并办理有关签证。5、甲方应当在接到乙方提交的地质勘探报告及相关文件后日内予以确认,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6、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各承包单位的关系,并协助解决材料堆放场地,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直接向总承包单位支付。7、提供地下障碍物的资料,如因资料不准确造成事故的,由甲方负责。现场如遇障碍物影响施工,经甲方同意后可调整孔位。8、按相关规定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手续,提供有关的资料,包括:
f(二)乙方义务1、委派现场代表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2、乙方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勘探甲级企业。3、应按甲方提出的要求提供有关勘探的成果,为基础设计及基坑支护设计提供依据。必要时,根据工程进度需要提供中间勘探成果。4、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对设计和工程的变更要求进行勘探工作。5、提交工程勘探技术报告一式六份,对所提交的报告及有关技术数据负责,负责解答甲方的质疑及鉴别岩样,并负责办理规划局审查事宜。6、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勘探工作,并办理验收和确认手续。7、开工前三个工作日内必须编制完整的组织设计、网络图和技术措施,报甲方审批后方可开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