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经营。(二)扎实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扎实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尤其要加强节假日、节庆活动、重大活动和旅游高峰期间的监督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落实从业人员年度健康检查制度;严格落实
f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制度;规范食品加工制作及餐饮用具清洗消毒;切实加强餐饮服务环境管理,做好防鼠、防蝇、防虫、餐厨废弃物处理,定期检修设施设备,做好饮用水源的安全保护工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同时,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制度,及时处理举报信息。(三)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结合我区实际,积极开展省级餐饮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单位)创建工作,通过建设一批示范单位,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推广一批先进经验,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行业的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秩序,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食品安全需求。(四)切实加强农村群体性聚餐监管按照《绵阳市家庭群体聚餐食品卫生安全指南》的要求,继续发挥已经建立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和队伍的作用,切实有效地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一是要加强农村流动厨师的管理,各乡镇负责对本辖区乡村厨师进行登记管理。各乡镇预防保健(站)所负责指导并督促本辖区乡村厨师参加每年的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对取得合法上岗资格的乡村厨师要予以公示让广大群众知晓。
f二是对农村群体性聚餐实行逐级申报登记备案制度。就餐人数在50人以上的农村群体性聚餐宴席由承办宴席的乡村厨师提前24小时向本村食品安全信息员申报登记备案就餐人数在100人以上的由村食品安全信息员提前48小时向乡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申报登记备案。申报内容包括举办人、承办厨师基本情况,就餐时间、地点、人数和人员来源、场地卫生条件、水源条件、菜肴清单等。三是对已申报的农村家庭群体聚餐宴席按季节和规模,实行分类指导。(重点监督事主按规定采购食品原材料,按卫生要求加工制作菜肴,搞好厨房用具和餐具的清洁消毒,不得食用隔夜食品)。就餐人数50以上100以下的由所在村食品安全信息员(乡村医生或村干部为主),进行书面指导或现场指导,并与举办者和承办宴席的乡村厨师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