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简明查询表
补偿类别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伤残津贴(退岗后按月发放)
(解除劳动关系时由单位发放)
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医疗补助金
1级24个月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90
完全丧失劳2级
动能力
3级
22个月本人工资20个月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85本人工资80
4级18个月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75
大部分丧失5级劳动能力6级
16个月本人工资14个月本人工资
36个月本人工资30个月本人工资
24个月本人工资18个月本人工资
因
7级12个月本人工资
15个月本人工资
15个月本人工资
工部分丧失劳8级
伤
动能力
9级
10个月本人工资8个月本人工资
10个月本人工资8个月本人工资
10个月本人工资8个月本人工资
残
10级6个月本人工资
6个月本人工资
6个月本人工资
待
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发放。(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遇
住院伙食补助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期间,由单位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费
生活护理费(按月发放)
治疗工伤所需的符合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服务设施目录规定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支付。
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所需的符合湖南省规定标准的费用按规定支付。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部护理依赖):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大部分护理依赖):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部分护理依赖):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因工死亡: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4个月
因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视同工伤死亡: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8个月
工
死
因工死亡或视同工伤死亡并被授予革命烈士: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个月
亡
待
配偶: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
遇
其他供养亲属: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
供养亲属抚恤金
孤寡老人或孤儿: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工亡职工本人工资10
注: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高于工亡职工生前本人工资。
说明:1、2004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工伤并作出工伤认定的,其待遇按此标准执行。2004年1月1日之前的工伤,其待遇标准按工伤发生时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本人工资为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但计算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本人工资为解除劳动关系前的12个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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