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甲方:池州诚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池州轻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第1条材料名称及施工要求1材料(产品或设备)名称:2规格型号:3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符合国家相应产品质量标准4乙方负责安装到位,并做好清理工作。5乙方负责所购材料的售后服务及维修工作。第2条材料数量1采购数量:1950米2计量单位:按照单位长度米计算3合同数量确认方法:以乙方施工安装完成后经甲方、监理等验收合格所确认数量为准收货规定及工期第3条收货规定及工期1交货单位:池州轻型建材有限公司2收货单位:池州诚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收货地点:米兰阳光大厦工程部4收货方法:以甲方相关人员确认为准5运输费用的承担:由乙方承担6收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7若属乙方原因而使合同逾期,则每逾期一天按乙方材料总价款的百分之一在结算时扣除。8如遇下列情况乙方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认可后,材料供应可作相应顺延。8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82甲方提出重大设计变更;新增项目或材料供应量大幅增加。83施工期间遇到不可抗力(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84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三天内,将延误内容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需甲方签证认可,逾期不予确认。10乙方若违反合同及其附件对材料质量、供应时间及施工进度的规定,甲方有权对合同范围内的材料及施工进行调整。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11工期:以甲方通知乙方材料进场之日起15天完成。第4条合同价款1本合同总价款为
元(大写
元整)。作为
f支付材料预付款和逐批材料的每批货款的依据。2以上合同价款中含税。3本合同价款为固定价格合同。材料采购总价包干,如因甲方要求需要材料数量的增减,则纳入最终结算。第5条货款支付1按合同完成总工程量50时。付总价款的40作为工程材料预付款。2本工程竣工后,付合同总价款的80,其余过一年后付清。3付款依据:合同、普通发票和经甲方确定所完成的工程量。第6条工程质量与竣工验收1本工程质量应根据设计施工图、修改图、变更通知、施工说明及有关技术文件资料,遵照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