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境内依照《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填报代码为390。组织机构代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
(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共9位,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指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规定,由赋码主管部门给每一个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共18位,包括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第1位)为登记管理部门代码;第二部分(第2位)为机构类别代码,1表示企业、2表示个体工商户、3表示农民专业合作社;第三部分(第38位)为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第四部分(第917位)为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第五部分(第18位)为校验码。行业代码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所选行业类别,填写行业小类代码。主要产品(服务)内容根据法人证书所批准的业务范围填写。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孵化器是培育和扶植高新技术中小企业的服务机构。孵化器通过为新创办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物理空间和基础设施,提供一系列服务支持,降低创业者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帮助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与发展,培养成功的企业和企业家。在孵企业指目前仍在孵化器内入驻,得到孵化器提供的服务的初创型企业。毕业企业指曾在孵化器入驻并得到孵化器服务,符合所在孵化器毕业企业条件,现已迁出孵化器的企业。注册时间指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时间。注意:(1)正在筹建的企业不填;(2)1949年以前成立的企业填写最早开工年份;(3)合并或兼并的企业,按合并前主要企业的最早开业时间填写;(4)分立企业按分立后各自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5)与外方(含港、澳、台)合资的企业,按合资企业新领取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经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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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科技服务机构汇总情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