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民办学校申请筹设审批表
拟办学校名称:
敬告
1、在签署文件和填表前,申请人应当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其他教育法规文件,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请人对其所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3、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交原件的,应当提交加盖公章的文件、证件复印件。4、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申请书或签字。5、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规整、洁净、不得涂抹。
现申请民办学校筹设。本审批表填报内容及所附属文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含虚假成分,谨此确认。
举办者签字(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瑞安市教育局制
1
f举办者名称地址
选址校舍类型办学层次
办学设施设置标准
是否要求办学回报
一、基本情况
举办者情况
联系电话
拟办学校情况
规模
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
办学形式
计划投入使用时间
资产来源与资金投入情况
校舍房屋产权归属者名称拟投入资金总额(元)属捐赠性质资金总额(元)捐赠资金用途捐赠者名称捐赠者名称
数额(元)数额(元)
2
f二、举办者身份证明文件
(或法人单位举办者营业执照复印件)
(张贴处)
3
f三、校产、资金来源等有效证明文件
(张贴处)
4
f四、书面申请报告
(张贴处)
5
f五、提交的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有关说明
申办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
1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机制、经费筹措
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4
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备注
6
f初审意见:
六、审批
经办人:部门审核意见:
年月日
负责人:局领导审批意见:
年月日
日期:
年月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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