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办[2011]03号
关于开展“与法同行”关于开展“与法同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与法同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素质,加强依法行政能力,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结合本办工作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主线,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目标,以“与法同行,构建和谐”为主题,以推进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为主要内容,紧紧围绕“乘势而为开好局”工作基调和“扩大发展成果,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主题,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提升法制素质,深入推进法制建设,努力提高我办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积极构建平安东阳、法治东阳、和谐东阳,加快东阳崛起、实现全面小康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二、主要目的通过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使我办干部职工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和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和化解矛盾的能力、进一步提高遵纪守法和公正执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的意识,并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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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建立稳定和谐的政治局面。三、组织实施“与法同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贯穿全年,具体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1月4日至2月28日)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与法同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总体要求,根据我办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可操作性的“与法同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及时组织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对宣传教育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安排,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第二阶段:活动推进阶段(第二阶段:活动推进阶段(3月1日至10月31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一)充分利用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及其它纪念日,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教育活动;(二)组织召开法律学习会、典型案例点评会;(三)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方式,强化对规范行政行为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密切相关法律的学习;(四)充分利用对口帮扶和参与社区活动,进企业联系工作的有利时机,开展加强行政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维护自身权益、推进基本国策、促进农村民主政治等相应法律法规的集中性、专项性的宣传教育活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