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张伟股权转让个税管理办法学习体会4【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五、67号公告中股权转让的内涵67号公告第3条列举了7种情形属于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股权转让情形,这是67号公告对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重大丰富,笔者试对其部分情形分析如下:案例10:回购股权张先生、李小姐各自持有M公司45的股份,王先生持有M公司5股权,王先生由于移民到加拿大,决定转让自己持有的5股权,为了不打破张先生和李小姐的持股平衡,公司决定回购王先生持有的5股权。李小姐持股成本为50万元,公司回购股权支付给李小姐500万元。分析:根据67号公告第3条规定,回购股权属于股权转让的一种类型,因此该项股权转让行为,M公司应当扣缴个人所得税90万元。事实上,2011年41号公告已经确定了这种方式应当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41号公告并未如67号公告明示。其实,除了支付股权转让款的渠道不同外,本案例中,公司回购股权与王先生将5股权分别转让给张先生和李小姐各自25股权的效果相同,最终张先生与王小姐均持有50的股权平分秋色。案例11:IPO的同时股东公开发售股份2014年1月13日,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招股说明书》,公告发行股数:8250万股,其中: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58218000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3250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分析:其实,IPO同时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属于边上市变套现的一种模式,证监会公告201344号、证监会公告201411号对其程序、方式、条件做出了具体规定。67号公告30条规定,本办法所规范的股权转让,不包含上市公司股票、限售股的转让,但是由于苏州纽威阀门在上市前还不属于上市公司,因此其股权转让受67号公告的规范。案例12: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张先生持有M公司的100股权,张先生欠A公司4200万元现金,无力归还,A公司一纸诉状将张
f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先生告上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决定将张先生持有的M公司拍卖抵债。B公司以5000万元的价格拍得M公司的100股权,人民法院将M公司股权强制过户到B公司名下。张先生持有M公司股权成本为1000万元。分析:即使是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仍然要按照67号公告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本案例中,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4000万元(5000万减去1000万元),B公司应该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