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负责制与项目管理办法
1目的为规范项目管理活动,加强与政府部门、业主单位、项目公司的协调能力,推行以既
有项目为根据地拓展周边地区及领域的经营模式,打造公司品牌形象,制定本办法。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投资的由公司承接总包,或由公司承接的外部工程总包、设备总包类的工程项目,设备销售类和技术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办法。3项目管理的总体原则31项目管理是以所签合同的工程项目为对象,特许经营协议(或BOT协议)、工程承包合同为依据,优良工程为目标,《项目经营责任书》为纽带,经济效益为目的,提供优质服务、获得社会效益为理念,树立公司品牌形象为宗旨,实行工程项目从签约到竣工的全过程的经营管理方式。32项目经济管理实行“成本包干、回款及时、预算管理、风险抵押”的原则,每个项目都要做好《项目经营责任书》的过程承包及综合考核,确保项目管理的连续性和项目的最终经济效益。33项目管理实行“谁签约、谁负责”的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利用企业所赋予的考核权、审批权、管理权等将项目部的生产要素有机地组织起来,力求优质、高效,最终实现项目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目的。4项目的组织机构及人员组成41组织机构
项目的组织机构为项目部。项目部是完成某一确定工程项目的从事施工管理的临时性机构。项目部的组建应根据项目性质、规模,按照“精简适用、高效节约”的原则,合理设置岗位。总包合同额在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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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万元(含)以下的,项目部设置项目经理一名(可兼任其他项目项目经理),项目生产经理一名(不可兼任其他项目);总包合同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部设置项目经理一名(可兼任其他项目项目经理),项目生产经理一名(不可兼任其他项目),专职资料员一名,安全员和专业工程师岗位可根据项目需要,由项目经理任命。42人员组成421项目经理
a项目经理由该项目的BOT协议或总包合同的第一签约人担任,是公司在工程项目上的委托代理人,直接对公司负责,与公司签订《项目经营责任书》,确定双方的责、权、利,对所签的项目全面管理,并接受公司市场开发部、技术研发部、工程管理部及各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无严重过错和其他特殊原因,项目实施期间一般不更换项目经理。项目建设成本和质量与该项目的市场经营提成挂钩,以该项目市场经营提成的30做为抵押担保。422项目生产经理
项目生产经理由工程管理部派遣,项目经理任命,对项目经理负责。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