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化工研究院检测中心测试委托合同及评审表送检须知
送检须知
SHJCJL424
尊敬的客户:为了保证委托测试的顺利进行,请在委托之前,仔细阅读本送检须知。
一、《委托合同及评审表》的填写、生效及终止等注意事项1、请如实、完整地填写表格中所需信息,并对填写的信息及提供的相应资料(如:结构式、SDSMSDS、质量分析报告等)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由于委托方所提供资料的不准确、不完整等导致的损失由委托方承担。2、请使用正楷字填写或使用电子版打印。3、表格中带的项目是必填项,请务必全部填写,若页面不敷可另外附页。4、本委托合同及评审表签字(或盖章)有效。除非双方签署有书面的修改意见,否则不能对本委托合同及评审表进行任何变动或修改。5、委托方有权提出终止测试委托,须发出书面通知,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以书面形式终止本次委托,如果实验尚未开始,应收取相应管理费用,如果已经开展了测试,则根据测试进展情况,酌情收取相应测试费用。
二、样品送检注意事项1、请根据具体的测试项目要求,提供足量的样品用于测试。2、对于有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危险样品,或者需要低温、避光、防潮等特殊样品,请在委托之前告知,以便实验室采取相应的储存和防护措施。3、考虑到样品的不同特性,如需不断摸索实验方案时,实验室根据试验的进展情况,说明原因,有权要求委托方再次补送样品。4、应提供同一批号的样品,以确保实验的完整性和稳定性。5、根据相应规定,试验样品保留期为报告完成后3个月或6个月,如需退样,请务必在委托时书面告知,实验室按照规定在保留期后统一处理或退样。
三、其他注意事项1、请将完整的《委托合同及评审表》随同足量的样品一起邮寄至我中心,并及时汇款。2、由于样品的特殊性,不排除试验无法正常进行的可能性,此时会及时与委托方协商,终止此项委托。3、本中心对客户提供的所有资料进行保密,但为配合政府强制性审计或审查而必须在一定程度上披露测试信息的情况除外。4、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四、工作时间、联系方式、地址及银行帐号
f上海化工研究院检测中心测试委托合同及评审表送检须知
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6:30)2、联系方式:中心网址:wwwghsc
地址:上海市云岭东路345号大门西侧接待大厅;邮编:200062;总机:021。3、银行帐号:开户名称: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账号:98140155260000682开户行:浦发银行普陀支行
SHJCJL424
f上海化工研究院检测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