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实验室工作制度
1细菌室负责全院各项微生物检验、药敏试验及院内感染监测工作。2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查对、签收标本。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检验每一份标本,做好室内及室间质控工作。4严格实行无菌操作,避免实验室内感染。5妥善处理标本妥善保管好菌种,转种后或要丢弃的菌种,必须要先高压灭菌,后按污染物处理。6每日操作前及操作结束后应以紫外灯消毒30mi
。7细菌室应仅限操作人员进入,工作人员进入细菌室前应换专用的工作衣帽、戴口罩。操作时应严格关门,操作中不可说话,以免口中飞沫污染标本。8个人物品不许带入室内。室内禁止饮食、吸烟、闲谈等非专业活动。养成在室内手不触及口、脸、头发及躯体的习惯。9每次完成工作和离开实验室前,应用肥皂洗手,接触了致病菌类,须用消毒剂消毒手。10当工作环境被细菌培养物污染,必须用适当的强消毒液泼洒覆盖污染物,并报告主管人员采取必要的措施。11负责鉴定及签发报告的主管技术人员应通晓诊断细菌学的全面知识。一般细菌室工作人员均应具备细菌传染、消毒、灭菌的知识。12定期或随时与临床医生联系,主动参与临床病例讨论,了解病情及治疗情况,达到细菌检验与临床的密切联系。13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及必要的预防接种,增强自身抵抗能力。14工作人员被细菌培养物污染,应用弱或中等消毒剂清洗,必要时给予药物治疗,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进一步采用特殊措施。15认真执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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