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职能转变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逐步趋于一致。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府职能的重心发生改变,从过去注重政治和奉行“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向经济建设和发展上来。二是积极推进经济建设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也就是政府在继续完善经济调节职能和加强市场监管的同时,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更加注重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三是政府履行职能的方式从微观管理、直接管理为主转向宏观管理、间接管理为主,手段从单一的行政手段转向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四是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提高政府工作效能的需要,对政府结构进行了相应调整,进一步理顺了职责关系,行政部门职责交叉重叠、权责不清、协调不力、多头管理等问题得到明显改善。在此方面,卢志钊、崔晓惠等人进行了比较深刻的论述。(三)中央与地方关系得到初步协调中央与与地方关系的调整是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难点。中国行政管理学会沈荣华教授认为,正确调整央地关系的关键和核心在于能够合理划分不同层次政府之间的财力和职能。如果不同层级政府之间的事权和财权缺乏合理明确的划分,央地关系不协调问题就会成为影响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层次问题,从而限制政府职能的有效履行。范绍庆、殷志红等人对中国央地关系的调整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他们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中
f国总共进行了六次大的行政体制改革,央地关系的调整已初见成效:一是通过合理界定不同层级政府之间的职能定位,初步解决了不同层级政府职能上下一般粗的问题;二是根据不同层次政府的地位和作用,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和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的原则,基本合理划分了中央和地方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职权,初步理顺了中央和地方在投资、金融、财税及社会保障、工商等领域的分工和职责,使得某些重点领域内中央对地方的垂直管理体制得到了合理调整,并且初步解决了职责不清、权责不对等的问题;三是深化了财税体制改革,1994年分税制后,中央财政收入得到较大提升,财权有所上收,中央财力得到较大加强。同时也切实赋予了地方各级政府与其承担事权相匹配的财权。(四)政府与企业、市场、社会的关系进一步理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和关键是政府职能转变,而政府职能转变的核心在于正确处理政府与企业、市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以切实解决政府职能越位、缺位和错位等问题。王蕾、孔庆书等人认为,目前中国在政府与企业、市场和社会关系调整方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