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节能降耗标准化工作计划年节能降耗标准化工作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节能降耗工作,深化节能降耗标准化活动,发挥标准化节能降耗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我市完成节能降耗目标,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省质监局和广州市政府节能降耗工作要求,制定出2012年节能降耗标准化工作计划,以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建设成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广东“首善之区”。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节能降耗标准体系建设节能降耗标准体系建设。一、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节能降耗标准体系建设。组织和引导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节能降耗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研究建立并实施科学、统一的节能降耗统计指标体系和监测体系。鼓励开展工业节能、低碳产品、循环经济、资源回收等标准的研制,并推荐一批节能降耗地方技术规范申报广东省地方标准;鼓励企业制定节能降耗企业标准,帮助重点耗能企业建立以技术标准为主体,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相配套的节能降耗标准体系,推动申报“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的耗能企业开展节能降耗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二、落实节能降耗责任,节能降耗相关标准宣贯到位。落实节能降耗责任,节能降耗相关标准宣贯到位。降耗责任降耗相关标准宣贯到位严格落实节能降耗标准责任,进一步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推进节能降耗标准化的工作格局。在今后的工作中,联合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对节能降耗相关省地方标准和地方技术规范进行发
f布与宣传,并保证重要节能降耗标准在企业贯彻落实到位,充分发挥标准在节能降耗的技术支撑和引领规范作用。通过加大节能降耗标准化推广力度,真正把节能降耗转化为企业和各类社会主体的内在要求。三、严格监督管理,狠抓能效标识综合执法检查。全面严格监督管理,狠抓能效标识综合执法检查。监督管理能效标识综合执法检查加强对节能降耗标准化工作的领导,狠抓能源标识监督检查,严格考核问责。一方面,进一步密切与其他相关部门的联系,组织开展对已实施能效标识管理的产品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能效标识无标、虚标、标识不规范等行为,提高能效标识制度的有效性。另一方面,组织有关研究机构加大研究力度,拓展研究领域,支持实施能效标识产品目录的发布,为开展能效标识工作提供充分的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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