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培育产业集群。到2020年,高新区北区每平方公里产业用地
f创造工业总产值力争超过2000亿元,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工业增加值、利税总额比2014年翻一番。
(二)空间倍增。通过拆除重建和综合整治等多种模式,高新区北区建筑面积由310万平方米增加到660万平方米。产业用地平均容积率由198提高到5,产业用房和产业配套用房建筑面积倍增。
(三)产城融合。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服务体系,公园、休闲绿地面积由8万平方米增加到165万平方米,商业服务面积由3万平方米增加到不低于36万平方米,员工宿舍、保障性住房、公寓面积由432万平方米增加到148万平方米,住户由9千户增加到28万户。
三、政策要点在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改造中,根据产业布局、更新规划和企业需求,在空间分配、分割转让、开发模式、产业保护与重大产业对接等方面创新政策措施、加强政策引导、运用市场机制、调动各方参与,以最佳的政策组合,最大限度地拓展产业发展空间,以最低的综合成本,取得最佳的改造效果。(一)空间分配。实施主体因容积率提高而增加的空间面积,应按我市城市更新相关规定向南山区政府移交公共利益用地及配建创新型产业用房。土地移交比率为移交用地面积与原用地面积之比,创新型产业用房配建比例为项目改造后提供的创新型产业用房的建筑面积占项目研发用房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f移交土地的,移交比率按照我市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及高新区北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予以确定,移交的土地应优先用于完善片区公共配套。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改造形成的创新型产业用地,由南山区政府负责组织建设创新型产业用房,按照专业园的模式运营管理,壮大产业集群。确实不适合建设创新型产业用房的,由南山区政府负责产业规划、提出重大项目安排和用地需求,按产业用地供应相关政策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产业升级改造项目应配建一定面积创新型产业用房。权利主体为高新技术企业,自行开发的产业升级改造项目,创新型产业用房配建比例为10;权利主体为非高新技术企业,其与高新技术企业合作开发的产业升级改造项目,创新型产业用房配建比例为12;权利主体为非高新技术企业,自行开发的产业升级改造项目,创新型产业用房配建比例为25。南山区政府按照我市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规定确定的价格及相关规定对创新型产业用房进行回购。
高新区北区创新引入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承载产业配套、政务服务、文创设施等公共服务功能,用于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