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徽
省
合肥市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编号:)
出承
租租
方方
房屋所在地合同签字时间年月日
f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签订如下合同。第一条租赁房屋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房型结构年零月,出租方从年月年月。日
出租方将座落于合肥市第二条租赁期共
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日收回,签订合元,合同期满出租
同交房时,乙方需交履行合同房屋保定金方按合同条款收回房屋后押金退回。第三条房屋租金
元整。房租费交付方式为
个月付
一次,乙方须提前一个月交付第二期的房租,以次类推。第四条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增加租金,乙方不得转租、转让、
转借他人,不得随意变动房内硬件等设施,如出租方出卖房屋或遇非不可抗力的原因,须在一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合同有效期满,乙方如想续租,应于有效期满之日前一个月,向甲方主动提出续租要求,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第五条承租人在履行房屋协议合同时必须按月交纳水、电、有
线、电话、卫生等应交费用。第六条如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内因各种原因不能履行合同,需提
前一个月通知出租方,经出租方认可验收后方可终止合同。承租人不得拖欠房屋租金、水、电等其它费用,如累计拖欠达六天内的,承租人有权收回房屋。承租期间,承租方必须遵纪守法,搞好防水防盗等安全措施,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损害公共利益。
f第七条
出租方的房屋设施经承租方验收后,承租方应妥善保管
维护,不得丢失损坏,如因人为造成的损坏,承租方应主动恢复赔偿。第八条合同期间内出租方和承租方应认真履行以上合同条款,元违约金。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
如有违约,应赔偿
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备注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的补充
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
出租方: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承租方: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f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