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16、乙方垫资完成双方预估的蔬菜基地建设后,甲方在竣工验收后30天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所有欠款,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欠款支付时间。若甲方违约,甲方每天则按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款:双方的其它约定17、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将协商通过的事宜以附件的形式补充附后,与本合同书具有一致法律效力。18、本协议书壹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有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9、本协议书经甲方代表签字并盖章、经乙方代表签字按印鉴后即刻生效。
甲方:山西绿源生农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代表:
乙方:
签约时间:二零一一年四月
签约地点: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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