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使用单位:维保单位:
签订日期:2015年
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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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使用单位(甲方)维保单位(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工程名称:所在地址:序号维保地点电梯制造单位名称层站台数单台(元)合计(元)吉林省惠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合计: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大写:
日止。期间正常情况下(不
包括故障时)维保的时间频次不得少于附件一所定。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15日前重新签订合同。(不续签的,使用管理单位也应在合同终止前与其他维保单位订立合同)付款方式1、本合同电梯维保总金额为每年人民币:元
2、第一期:甲方于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703、第二期:待合同期满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电梯年检合格证、检验报告。经甲方验证无质量问题,甲方即在10日内结付剩余款项4、乙方在每次甲方付款后,都应提供有效等额的发票。第一条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服务范围)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维护保养电梯见见附件一《维护保养电梯明细表》。第二条日常维护保养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12009)的规定完成半月维保、季度维保、半年维保、年度维保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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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的相关规定。第三条第五条日常维护保养期限甲方权利、义务、责任
1、有权在乙方相应许可资格失效时终止本合同。2、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3、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4、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签订合同时应当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1)产品合格证;(2)使用维护说明书;(3)电气原理图;(4)电气敷设图;(5)安装说明书;(6)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试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