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质量管理
第一节绪论一、服务之定义
何谓服务?品管大师裘兰(Jura
)将服务定义为「为他人完成工作」。而Kotler说「所谓服务是指一项活动或利益,由一方提供予另一方;本质上是无形的,也不产生任何事物的物权转变」。现代营销学者Buell将「服务」定义为「被用于销售或配合销售而连带提供的各项活动、利益或满足」。另外,杉本辰夫认为服务是直接或间接以某种型态,有代价的供给需要者所需的事物。浅井庆三郎则认为服务是指由人类劳动所产生,依存于人类行为而非物质的实体。林建山教授认为服务是帮别人的忙,即一个人或组织代替另一个人或组织作事。
服务是一种行为、表现及努力(Lovelock1991)。服务就是以亲切友善的态度、精确熟练的工作技巧来满足顾客之需求,同时使顾客在消费时感受到重视。更必须随时以顾客为中心,切实覆行对顾客的承诺,直到顾客满意为止。服务业将成为现代经济的主流;仔细思考将会发现「服务」存在于各行各业中。哈佛大学管理研究所教授李维特(TheodoreLevitt)认为服务不再是行业的分类标准,而成为各行业的共通因素;当我们对服务的日益了解后,服务业与非服务业之间的区分,就会变得愈来愈没意义,因为只是各产业中服务的成份多寡的差异而已,每个人所从事的都是服务业。
二、服务之特性服务具有以下四点特性(Sasser1987):
1无形性(I
ta
gibility):服务没有实体,所销售的是无形的产品,是一种行为,因此消费者在「购买」这项「产品」前,不易评估此「产品」之内容与价值。
2同时性(Simulta
eity):即不可分割性(I
separability);服务于进行时,通常服务者与被服务者必须同时在场,即服务的提供与消费是同时发生的。
3异质性(Heteroge
eity):同一项服务,由于服务供应者与服务时间、地点的不同或服务者当时的精神、情绪而有所不同。即均匀的服务水平较不易维持。
4易消灭性(Perishability):服务无法储存,没有「存货」。除了以上四点特性外,服务与一般的实体产品有下列几项显著不同的特征:
1服务的产生与服务的提供是同时发生,无法提前生产或储存。2服务无法集中制造、检验或储存。3服务无法展示,也没有样本可供顾客在服务提供之前查看;即使可提出不同
的范例,但实际的服务情况并不会完全相同。4质量保证工作须在提供服务之前完成,而非如制造业在生产之后才进行质量
管制的工作。5服务通常是在顾客面前,由一些管理当局无法直接影响的人员负责提供。6接受服务者并未收到有形物体;服务的价值需视个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