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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作者:吴胜文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更新时间:20071127141023
一、每日按时向师生开放,满足师生的要求。二、凡本校师生到图书室阅览或借阅书刊,须持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必须遵守“图书室读者须知”、“书刊借阅规定”和“书刊赔偿制度”。三、借阅者要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批画,撕剪,不得损坏或丢失,否则按规定赔偿。四、图书室工作人员按要求对图书进行登记、分类、编号、上架排放和整理。
五、每次借书不得超过规定借阅的数量和时间。规定在图书室内阅览的图书、报刊或其他资料,不得拿出室外。
六、建立图书目录索引卡片,以便查阅。七、图书室须保持清洁、安静和应有的照明度。八、密切配合学校教育教学教研等各项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定期介绍新书刊内容。
广播室人员工作职责
f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热心为师生服务,工作认真负责。
二、认真做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校内相关宣传工作。忠于职守、按时上岗,按规定播放节目或曲目,不得随意更改。
三、按时播放课间操、眼保健操,广播有关通知,做好考试期间的广播工作。四、协助政教处、团委做好校园广播电台节目的广播工作。五、按时做好集会、运动会及各种会议前的有关音响准备工作,确保音响效果。六、及时保养好有关器材、设备,注意用电安全。七、做好器材登记保管工作。
中小学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馆、阅览室专人管理。注意防火、防雷电、防盗、防尘、防潮、防霉、防蛀等。室内定期打扫,保持环境整洁美观。师生到图书馆、阅览室须保持安静。
二、新采编的图书、期刊要及时分类、编目、登记、上架。贵重图书应设立专柜,防止意外发生。
f三、保证提供给师生借阅的图书流通量不低于藏书的23。师生借阅图书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阅后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
四、校外人员借阅藏书、期刊必须主管领导批准。师生、校外人员损坏或丢失图书、期刊应照价赔偿。
五、期刊阅览室课余时间均对学生开放。阅览室的期刊不得外借,阅览时不得在期刊上涂画。
六、图书、期刊每学期清理一次,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和增添登记工作,确保账、册相符。
广播室播音人员职责
日期:2006年5月12日出处:塔山二小编辑:张伟阅读359次
塔山镇第二中心小学行知村播音人员职责1、广播人员要爱护好广播器材。2、广播人员须经过培训熟练掌握设备操作技能,严守岗位,提前审查播放的节目,播放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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