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城镇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本集体”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一、集体财产的范围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四)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二、农民集体所有财产归属及重大事项集体决定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承包;(二)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四)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f三、集体所有的不动产所有权行使
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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