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怀化市司法局(2011年8月11日)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办: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在省厅的指导和市局党组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试点,进行经验探索,逐步全面铺开。目前,该项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社区矫正工作推进情况1、社区矫正启动情况我市社区矫正工作于2008年10月在我市洪江区正式启动试点,2009年3月正式接收矫正对象。截止目前,我市尚有7个县还未正式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仅有洪江区、靖州县、鹤城区、中方县、麻阳县、洪江市等6个县(市、区)已正式开展工作。洪江区、靖州县等两个县已将社区矫正工作推开到所辖各乡镇(街道)。其中,洪江区共接收对象共41人,累计解除16人,现在册25人;靖州县、鹤城区于2010年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分别接收对象共160人,累计解除61人,在册99人;接收对象5人;中方县、麻阳县于今年上半年启动社区矫正工作,分别接收对象15人(均是自我报到人员);33人(均是自我报到人员)解除2人,现在册31人。7月下旬至8月初,根据省厅的部署和我局的工作要
f求,洪江市司法局遵循“见人建档,人档齐全”的原则,有效规避脱管、漏管的责任和漏洞,一人一档全面完成社区矫正人员现场移交工作,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90名。到7月底止,我市累计接收344人,累计解除79人,现在册265人。2、贯彻落实省厅部署情况4月13日16日,省厅社区矫正管理处组织召开了全省各市州社区矫正工作会议。会议对如何进一步搞好社区矫正工作,就机构编制、办公经费等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并进行了安排部署。按照省厅会议精神要求,我局于5月18日19日在洪江区召开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对开展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就有关具体实务操作进行了培训。会上,我局制定下发了在全市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步骤,提出了工作要求,明确在今年10月底以前,社区矫正工作必须在全市13个县(市、区)全面推开。省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市各县(市、区)司法局按照省市会议的工作要求,逐步有序推进社区矫正工作。5月至8月,有洪江市、沅陵县、鹤城区、会同县、中方县、芷江县、溆浦县均专门组织召开了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对乡镇司法所长及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洪江市于7月份分片区组织召开了有县领导及公、检、法、司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社区矫正对象交接仪式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