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内业资料管理办法
一、监理资料管理一般性规定1、监理资料的形成应符合国家和铁道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相应规范、设计文件及有关工程合同的规定。2、监理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是收集整理及时、真实有效、完整齐全、分类有序,具有可追溯性。3、监理资料管理人员应明确职责,总监理工程师为项目监理机构资料的总负责人,指定副总监主管,专业监理工程师及资料员具体管理,并定期检查监理人员资料管理情况。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随着工程项目的进展负责收集、整理本专业的监理资料,进行认真检查,不得接受经涂改过的报审资料,并于每月编制月报(也可每季度报编制季报)之后次月10日前将审核整理过的资料交与资料员存放保管。5、资料应保证字迹清晰,签字、盖章手续齐全,签字应符合档案管理的要求。计算机形成的工程资料应采用内容打印,手工签名的形式;要长期保存的应采用针式或喷墨打印,不能用激光打印,纸张采用70Kg的A4或A3纸。6、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监理文件资料的收文、传阅及发放制度。7、在监理工作过程中,监理资料应按监理资料分类建立案卷盒,分专业存放保管,并编目录,以便于跟踪检查。8、对于已归资料员保管的监理资料,如本项目监理机构或其他人员借用,须按一定程序和规定,办理借用手续,资料员负责收回。9、利用计算机建立监理资料管理的系统文件,长期保存的文件应及时形成电子文档形式、做好备份,归档时刻录成光盘上交。
f二、监理资料目录、格式见下表监理资料表类别编号1111213141516172212223242526272829210监理资料名称报送建设单位的资料监理月报及其他专题报告质量事故处理资料年、季计量与支付汇总表工程竣工初验报审表竣工结算审批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工程总结与施工单位的来往文件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验单主要进场人员报审表施工测量放样报验单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工程延期报审表检验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TA1TA4TA5TA7TA3TA2TA15TA6TA13验标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单位TA14TA9监理单位责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理单位要求表格资料来源
f续上表类别编号2112122132142152162172182193313233343536373839监理资料名称要求表格资料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