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教师安全责任书
为了贯彻上级安全会议精神,落实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把“安全第一,质量为首”的办学宗旨落实到教学的具体环节。根据分级管理,明确责任的原则,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和科任教师特签订以下安全协议:一、上课教师责任1、2、教师必须严格按课表上课,不准擅自调课,擅自调课按旷工论处。教师不管是请病假、事假、公假,一律事先调课,安排好所任课的教师,并写在请假条上,由代管教师签字认可,否则学校不予请假。教师严禁电话请假(特殊情况例外)。3、教师应在上课铃响3分钟前在教室门前等候,教师上课期间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4、教师应坚守岗位,严禁教师上课期间离开教室,由于擅自离开教室的由此造成学生伤害事件由该任课教师负责。5、教师上课期间及时处理教学过程中的偶发事件,发现学生纠纷问题及时处理。6、教师上课期间学生突发疾病或发现学生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就近送往医院就医并及时通知家长,向学校领导汇报。二、值班教师责任要认真填写安全记录,每天向学校领导汇报安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与领导沟通。
小学校长(负责人)签字:
教师签字:
2011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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