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限内一年进货量不得低于
万元人民币。如
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完成指定进货量60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在该区
域的经销权或提高“”服装用品的零售价规定的批发价。
5、乙方店铺地址为:
面积为
平方米。
6、首批货款在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应向甲方缴纳人民币
元
的首批货款,作为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保证,且首批货款需于合同签署
当日起九个月内消费完,否则剩余货款作为支付甲方的违约金,不予退
还。
第六条产品定价
1、“”服装用品的零售价格由甲方统一规定,甲方按“”服
装用品的零售价规定的批发价向乙方进行供货。其中体服系列产品(国
产氨纶面料产品除外)甲方按零售价格的折(不含税)供货给乙方;
其它产品系列甲方按零售价格的折(不含税)供货给乙方。特价商品
或促销商品折扣由甲方另行制定。
2、在本合同期限内中甲方有权根据原材料价格成本的提高对价格进
行修改,并作为双方执行的标准。
第七条货款支付方式
3
f1、甲方对乙方供货实行款到发货制度,由于乙方迟延汇款所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货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帐户信息如下:开户银行:户名:帐号:第八条货物运输货物由甲方代办运输,产生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货到承运人后视为交付乙方,风险由乙方承担。第九条货物验收1、乙方提货时如发现包装破损等异常,必须凭甲方发货单当场验货,如货物本身没有受到损害则乙方应接受货物,如货物被损害的则应要求托运部门开具货损情况证明。2、乙方应在收到货物后小时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逾期未验收的,视为货物验收合格。如乙方发现货品与甲方发货单不符时,应在日内将差异情况在原甲方发货单和承运方单据上注明,并传真给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办法。3、乙方如认为货物有质量问题,应在验收期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并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货物交付托运,寄回甲方。经甲方检验后确属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换,并向乙方支付因退换而造成的一定托运费用;如货物不属甲方产品《退货管理规定》范围内的质量问题,甲方不予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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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货,乙方已支付的邮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十条产品的调换额度在产品包装没有破损、产品质量没有改变的前提下,乙方可享受季
度内进货额10的调换额度,每季度调换一次,调换产品为前两个月及当月订购的产品;退换货的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承诺在经销期限内,满足乙方经甲方认可的定货和补货要求。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