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物价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我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起止时间为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衡水物价网站(httpwwwhswjjgovc
)上下载。如有疑问,请与衡水市物价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衡水市河阳西路99号,电话:03182856899)。2010年,我局认真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学习培训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载体,及时、准确地公开物价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一、概述(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公开机制。指派专人负责跟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公开机制。踪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实时更新。
f建立各科室、部门信息员队伍,及时报送本科室、部门工作动态信息,经严格审查后对外公开。
(二)认真开展学习,规范公开内容。组织学习市政府认真开展学习,规范公开内容。办公厅编印的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参考文本,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参考样本》、《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参考样本》、《政府信息公开参考流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等,并及时在网站以及其他载体上公开。(三)拓展公开领域,创新公开形式。我局除了通过政拓展公开领域,创新公开形式。府网站、报刊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外,同时,还在办公大楼开辟了电子屏幕和专门的信息公开栏,适时公开政务信息,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开途径,受到公众好评。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要通过网站、报刊、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本部门的政府信息。(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共发布公开信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息165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86条,业务动态类信息54
f条,应急管理类信息5条,其他类信息(含人事、采购、通知等内容)20条。(二)通过报刊、电视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通过报刊、电视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衡水日报》、《衡水电视报》、衡水电视台等媒体共播发政府新闻信息36条。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0年度,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严格执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