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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发展中伦理道德失范及原因分析
作者:王倩来源:《对外经贸实务》2016年第04期
作为互联网向传统产业强力渗透的重大成果,互联网金融正在极大地改变人类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重构与再造着我国的金融体系与运行机制,同时也使社会伦理传统道德在这一全新的领域遭遇到了十分严峻的挑战。警惕与纠正互联网金融中诸多伦理道德的失范,不仅有助于提升与释放互联网作为全新商业基因改造传统产业的功能,而且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保持金融市场运行的良序和健康。
一、互联网金融中伦理道德失范的表现
观察发现,互联网金融目前在国内主要体现为以下六种商业模式,即第三方支付、P2P网贷、大数据金融、众筹、信息化金融机构和互联网金融门户,它们集中分布在支付、融资和理财三大领域。令人不安的是,三大领域中的每一种互联网金融模式都存在伦理道德失范:
(一)信用违约
互联网金融的信用违约多发生于P2P借贷领域。由于P2P网贷平台绝大部分还未接入央行征信系统,平台在进行信用审核时,无法通过信息共享全面了解授信对象,不能有效防范借款人由于过度负债或恶意欺诈带来的信用风险。经过几年“野蛮生长”后的P2P平台积累了大量信用风险,问题平台不断出现,集中体现于频频发生的借款逾期、提现困难及老板跑路等状况。据网贷之家统计,2015年问题平台达896家,是2014年的326倍,以6月、7月、12月问题平台数量最多,三个月的问题平台总数超过2014年全年问题平台数量;2015年下半年问题平台数量的急剧增加既有股灾因素的影响,也与实体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密切相关。
(二)恶意欺诈
在第三方支付领域,由于交易双方并不是面对面的接触,在没有有效措施控制风险的情况下,身份欺诈现象时有发生。信用卡欺诈也是支付领域的一种欺诈形式,即通过虚构交易,套取信用卡里的信用额度,从而达到逃避支付银行费用的目的。在融资领域的欺诈以P2P网贷平台和众筹为代表,借贷或众筹项目管理者发起项目的初始目的就是欺诈投资者。在美国KickStart网站上就曾经发生过复制其他项目进行欺诈的案例。前不久打着“月收益30”的“MMM”金融互助社区以及摩提弗金融互助平台,都是典型的具有传销性质的庞氏骗局。还有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建立假冒的金融机构或电商网站、发送带有病毒链接的诈骗短信来进行“互联网钓鱼”和金融诈骗。今年1月中旬,国内第一个网络诈骗举报平台猎网平台发布了《2015年网络诈骗趋势研究报告》,根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