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最为严重的就是构成中国有钱阶层之中流砥柱的中小企业主,很多人一夜间破产,而他们中大多数人的名下企业财产和家庭财产混为一体,于是,家庭随着企业一同破产,家庭生活品质急剧下降。东山再起是需要资本的,银行也不是随随便便就愿意借出资本。
再说社会环境风险。
很多人认为投资“商品住房”是一种安全的资产保值方式,因此就算是投资倾向相对保守的人都愿意投资房产,其实长期来看,所谓的不动产同样伴随着风险,之所以在谈社会环境风险的时候提到不动产投资,是因为这一被人们普遍忽略的风险产生于社会结构的未来变化,众所周知,中国即将面临严重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倘若不动产的投资空间更多是来源于现阶段刚性需求,若干年后刚性需求不再,不动产资产形式则有可能意味着资产套牢,甚至缩水。再则,谁也没办法保证中国房地产市场经久不衰,有些人担心中国房产重蹈日本房产泡沫的覆辙,并非毫无道理。
还有就是国家政策风险。
说的是国家政策变化引发的不利因素,诸如税收制度改革、各类投资变现的限制条例出台等等,如果没有足够的应对方式,这些都有可能成为财富流失的风险因素。
f同样风险下,财富的多少决定了损失严重程度,因此,有钱人比一般人更有必要担心财富的安全指数。
人身保险不只是应对人身风险的工具,同样也能作为有钱人保障财富安全的工具。
其一,法律规定个人财产不用于公司制企业的债务清偿,因此,公司制企业负责人很有必要为个人财产建立一个防火墙,而保险资产是最明确的个人财产形式。有一个这方面的著名案例,说的是前安然公司曾名列《财富》杂志“美国500强”第七名,却在一夜间破产,不少股东用个人资产及退休基金用于追加安然公司的股票投资,一夜间随之化为乌有,但总裁肯尼斯莱似乎有先见之明,此前曾用个人资产购买了高额商业年金保险,自2007年起开始领取每年高达90万美金的商业年金,仍可继续享受高品质生活。
其二,《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依据法理,除已领取保险金资产外,保障期限未满的保单价值不会因为债务而被冻结,债权人也无权要求债务人用未到期保单的现金价值偿还其债务。另外,身故保险金不属于被保险人遗产,不用于偿还被保险人债务,因此,就算是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形式也能通过保险工具转移资产,以保证个人财富安全。
其三,中国向来与时俱进,效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