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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发件部门:人力资源部

批:总经办
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生效日期:2014年11月
修订日期:2015年1月
第一部分公司考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员工考勤是公司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
f福利的重要依据,员工上下班必须指纹打卡考勤。
第二条
员工的考勤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管理。
第三条
员工须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考勤并及时对异常考勤及请假
情况进行申报。
第四条
各级管理者须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监控,并按照规定
及时审批员工的异常考勤。
第二章细则第一节考勤分类说明一、迟到、早退
第五条公司实行每周五天每天八小时的上班制度。周一至周五具
体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第六条
员工上下班必须在指纹打卡机上签到,签到次数为两次,
即上班和下班各一次。
第七条
上班不得迟到与早退。
第八条
1迟到:超过上午830到岗。如因堵车等自己无法控制
的原因导致迟到需提前电话通知人事行政部。每月迟到两
次以上者,从第三次开始处罚。2早退:早于下午1730
离岗。
处罚规定当月迟到、早退每次罚款20元:每月迟到、早退以及
脱岗累计达到2次以上开始计算处罚(即从第3次开始
计算处罚),并且每月迟到、早退以及脱岗累计达到4
f次予以通报批评一次。每月迟到、早退以及脱岗累计5次以上(含5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二、公出与未打卡规定
第九条: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考勤的,外出前必须在《公出
记录表》上注明公出时间、地点、公出人员、事由,返
回后填写返回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公出未按时填写《公
出记录表》的,公出人员须电话报人力资源部核实后填
写公出记录。人力资源部每月负责统计汇总《部门人员
公出统计报表》,由公司经理审批后,每月上报考勤汇

时一并上报总部。
第十条:
员工当月未打卡累计达1次者,罚款20元,月考核时不得评为A等;未打卡次数达2次者,扣除当月全勤奖,月考核时不得评为A等、B等;未打卡次数达3次者,计旷工半日,月考核时不得评为A等、B等、C等。未打卡次数累计达4次(含4次)以上,取消绩效工资。
三、旷工
第十一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均按照旷工处理。1未请假或者请假未批准,不到公司上班;2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请假证明;3其他等同于旷工的行为。
f第十二条1小时以上,2小时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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