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2019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2019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2019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各教学单位:本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为做好期末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1、考查程(包括公共选修)的考核时间:2019年12月26日30日2、考试程的考试时间:2019年1月3日8日考试时间统一安排为上午10301230;下午400600(均为北京时间)。3、各学院考试安排表请于2019年12月23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纸制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注:考试安排表从教务系统导出)。二、考前准备工作1、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考前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学习《考场规则》、《考试违纪处理规定》(2019版学生手册)等规制度。各学院应精心组织安排期末考试宣传教育,以展板、墙报、标语、横幅、专栏等多种形式,
f大力宣传考风考纪(展板要摆在醒目之处),使考生端正考试态度,确保考试正常进行。
2、考试科目与考查科目考试与考查科目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执行。如需调整须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调整。3、缓考各学院要切实把好缓考关(缓考模板见附1),确实因病(或意外事)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提出申请,教务处经核实审批后方能缓考,不办理缓考手续者,均按旷考处理,不得参加下学期的开学初补考,直接参加毕业清考。4、审核考试资格各学院应根据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在考试前一周做好学生考试资格的审查,把应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注明原因)于考试前三天通知学生本人,并把本学院所有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汇总后上报教务科;任教师在登记该学生成绩时应注明“取消考试资格”的字样,取消考试资格学生不得参加下学期的开学初补考。
5、主、监考及考场安排在期末考试中,专业考试的主、监考均由本学院自行安排,对于公共的考试,主考由公共开学院派出,监考由各学院自行负责。如各学院主、监考数量不足且自身无法协调的情况下,可提前一周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由教务处负责协调。各学院要根据班级人数安排考场,考生人数不得超过该考场实际容量的12,考试人数超过40人的考场应安排3名监考。三、命题及考试事宜1、关于程考核改革根据《关于改革程考核的意见》的精神,各任教师都应结合程及学生实际,积极进行程考核的改革。根据学生程论、作业、机试、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