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业主大会会议流程
一、申请:物业管理区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占总人数5以上或者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5%以上的业主向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成立业主大会。
(一)将物业交给业主的建筑面积达物业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50%以上的;
(二)将物业交给第一个业主之日起满两年的;(三)占全体业主30%以上的业主提议的;二、组建筹备组:街道办事处自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指定代表担任筹备组组长,组织业主代表、开发建设单位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三、制定相关文件并公示: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筹备工作,制定并公示:1、筹备组成员名单(筹备组自成立之日起公示);2、《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3、《业主及其专有部分面积明细表》;4《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5、《管理规约(草案)》;6、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及简历等事项。7、业主大会会议通知
f公示时间:会前15日。四、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会议内容包括: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表决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管理规约(草案)》等事项。五、备案:业主大会会议题表决通过后,由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在3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麒麟区住建局备案。(备案资料详见备案登记表填写说明)业主委员会备案通知在备案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六、刻章:业主委员会备案后,持麒麟区住建局出具的备案通知向区公安分局申请刻制印章。
f业主委员会换届改选工作流程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六十日前,应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成立换届改选筹备组,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换举。
一、申请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六十日前,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换届申请。二、组建筹备组:街道办事处自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指导成立换届改选筹备组。换届改选筹备组由业主委员会成员、业主代表及街道办事处代表组成。
三、制定相关文件并公示: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筹备工作,制定并公示:
1、筹备组成员名单(筹备组自成立之日起公示);2、《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3、《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4、《业主及其专有部分面积明细表》;5、《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6、《管理规约(修订草案)》;7、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及简历等事项。8、业主大会会议通知。
f公示时间:会前15日四、召开业主大会会议:会议内容包括:选举新一届业主委员会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