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与测量计量(metrology)是保证单位值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的测量。测量measureme
t是以确定量值为目的的一组操作。计量的本质是测量,但是计量是有目的的测量,或者说是以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为目的的测量。测量有时候也称为计量。计量的基本特性是:统一性:这是计量最本质的特性。计量的统一性已经不仅限于一个国家,而且遍及国际。准确性准是计量的核心,也是计量权威性的象征。社会性:计量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从国际交往到千家万户的衣食住行,都离不开计量。法制性:对一个确定的计量范围实施法制管理,是计量的重要特性,不通过立法,计量的统一性和准确性也难以实现。一、关于计量标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强制检定与非强制检定,是对计量器具依法管理的两种形式。不按本条规定进行周期检定的,都要负法律责任。本条是对计量检定所必须依据的技术规范的规定。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是指对从计量基准到各等级的计量标准直至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关系所作的技术规定,它由文字和框图构成,简称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计量检定规程是指对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检定项目、检定条件、检定方法、检定周期以及检定数据处理等所作的技术规定,包括国家计量检定规程、部门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本条是对建立量值传递体制原则的规定。“经济合理”是指进行计量检定、组织量值传递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计量检定设施,合理地部署计量检定网点。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是指组织量值传递不受行政区划和部门管辖的限制。
f第二十条
下列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一)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二)部门和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三)行政监测、司法鉴定用计量器具;(四)公正计量、工程质量监理用计量器具;(五)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释义:《山东省计量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属于本条例规定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使用者未按规定申请强制检定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这一罚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是一致的。用于行政监测、司法鉴定、公正计量、工程质量监理方面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由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由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布。3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量值传递,通过对计量器具的检定或校准,将国家基准所复现的计量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