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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岗、降薪的规范操作及建议
一、企业调岗、调薪的性质及法律依据(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三十五条规定,工作内容和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二)关于调岗的直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该条虽然是对无过失性辞退的规定,但其中也明确了用人单位有主动调岗或协商调岗的选择权: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三)关于调薪的直接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可见,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主体,在调薪上有一定的自主权和主动权,在相应条件下也具有调岗的主动权和选择权,但须符合相关条件和程序。
f二、关于调岗的规范操作及建议(一)调岗的方式和条件1、协商调岗:劳动合同也是合同,经劳资双方平等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也就是说,双方就岗位调整或变更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后,可以进行调岗。2、法定调岗(单方调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调岗:(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有权另行安排工作;(2)劳动者由于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调整工作岗位;(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岗位。3、约定调岗:关于此类调岗,司法实践中存在一定争议。笔者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这意味着,假如合同约定“可根据需要对员工岗位进行调整”,或者在合同中约定岗位调整的条件或标准,应当理解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劳动合同条款具有拘束力,双方均应履行。(1)双方在书面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单方面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如在“工作内容”条款中,可约定:“甲方
f可以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体状况、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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