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总则为规范和强化应对突发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中心员工对放射事故应急防范的意识,将放射事故造成的损失和污染后果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放射工作人员与公众的安全,维护正常和谐的放射诊疗秩序,做到对放射事故早发现,速报告,快处理,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二、编制依据1、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国家突发公共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3、国家核应急预案;4、职业病防治法;5、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三、应急状态和适应范围本预案仅适用于放射科在诊疗过程中发生的医学应急状态和事件。四、工作原则遵循“常备不懈,积极兼容,统一指挥,大力协同,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国家核应急工作方针,指导公众采取正确的放射防护、防病措施,并提供必要的医学应急保障,向公众提供医学心理咨询,防止或减轻核事故与放射事故对公众的不良社会心理效应与后果;开展事故状态下人员受照剂量监测和辐射危害评价。
f五、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㈠中心成立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放射事件的应急处理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成员:各科室主任
应急电话:0592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1、组织医院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修订、落实演练;2、负责向区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告事故情况。3、定期组织对放射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放射防护情况进行自查和检测,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至院办并落实整改措施。4、发生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应启动本预案。5、事故发生后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6、发生事故中人员受照时,要通过个人剂量计或其它工具、方法迅速估算受照人员的受照剂量。7、负责迅速安置受照人员就医,组织控制区内人员的撤离工作,并及时控制事故影响,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㈢、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主任:院办公室主任兼任成员:职能部门负责人、主要临床科室负责人
f主要职责:1、按照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理的各项日常工作;2、组织辐射事故应急人员的培训;3、负责与技术专家组、现场处置组的联络工作;4、负责与行政主管部门、环保、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的联络、报告应急处理工作;5、负责辐射事故应急处理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6、完成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六、辐射事故分级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重到轻将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