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电脑设备管理规定1、作用及适用范围为保证公司办公设备及系统网络的正常运行,加快电子网络化办公的进程,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因信息不畅带来的不必要的时间及资源的浪费,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权属于公司的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扫描仪、绘图仪、投影仪、移动存储器、网络设备、UPS电源、软件加密卡等电脑周边设备(以下简称电脑设备)以及所有电脑设备内的图纸文件和开发的所有程序。2、使用规范21、归属于公司的电脑设备由企管部信息网络信息网络管理员统一管理、统一编号,建立设备档案,记录使用人、基本配置、主要程序内容、设备状况及维护维修情况,使用人在接受设备时应对照记录表检查情况属实后,签字确认并领用。22、每台电脑设备由公司或部门负责人指定使用人,无法指定使用人的应指定负责人,使用人或负责人有义务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不被无关人员使用。23、每台电脑设备都应设定开机密码,密码应在信息网络管理员处备案。使用人在开机后应按规定的权限及路径登录进入公司服务器,通过密码验证身份,合法进入公司办公网络系统,并正确使用公司网络系统赋予的权力。24、文件在网络上根据各自的权限进行审批并上传,尽量减少使用打印,以节约成本。打印纸张尽量双面使用,不得随意浪费包括纸张油墨等在内的所有公司办公资源。3、更改和故障处理31、每台电脑设备的硬件和软件配置由信息网络管理员按使用情况负责安装,电脑设备使用人或负责人只有使用权,没有修改权,如因工作原因需要更改配置或安装及卸载软件以及增加使用网络设备和网络资源使用权限时,应以书面形式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信息网络管理员进行修改。使用人上班时间不得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不得下载、上传与工作无关的文件。32、当电脑设备使用人或负责人离开公司时,应办理退机手续,信息网络管理员应根据记录表核对实物及网络内的资源。当因工作需要更换电脑设备使用人时,使用人或负责人应服从公司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并应积极配合信息网络管理员完成交接工作。33、信息网络管理员每六个月对电脑设备进行一次常规维护,检查设备软硬件及所属网络情况,并做好有关记录,发现有违反规定的行为或故障应及时制止并排除,然后将情况如实记录,并按47条处理。34、公司所有电脑的IP地址、机器名固定(笔记本电脑在网络外时例外),电脑的IP地址、机器名由信息网络管理员设定,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