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并合格。4.近五年年度考核合格。
f5.工作期满一年大学本科毕业生,以及取得员级(三级教师资格)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的,同时符合以上第14条的教师,可以申报中学初级职称(二级教师)。6.取得初级职称4年以上的,同时符合以上第14条的教师,可以申报中学中级职称(一级教师)。7.取得中学一级职称5年以上,在拥有标准刊号ISSN或CN的刊物上公开发表不少于1500字的专业论文的,同时符合以上第14条的教师可以申报中学高级职称。
三、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1.学校动员:6月13日2.书面申请,资格审定:6月13日6月18日3.专家评审:6月19日6月22日4.领导小组审定:6月23日5.张榜公示:6月23日6月29日6.材料上报:6月30日
四、评审办法:1.按照岳阳市第十四中学职称评审细则,根据教师本人提供的真实原始材料,和学校各职能科室考核结果,由专家评审小组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量化计分。2.根据学校专家评审小组初评结果,由学校职称评定领导小组无计名投票,并根据得票情况,量化计分。3.专家评审得分按70,职称评定小组得分按30,两项合并计算最后得分,排定名次。4.按得分情况予以一周公示。5.根据主管部门分配的名额,从公示无异议的结果中按得分情况,从高到低确定最后上报人员。
f五、说明:1.根据湖南省职改办的要求,执行‘教学工作一票否决制’,对教学工作量不足或教学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2.专任教师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时,原则上要有班主任等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经历。3.本人当年参评者及直系亲属参评者均实行回避制度,不得参与专家评审小组和职称领导小组。4.本细则未尽事宜由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商议决定。5.本细则解释权为职称评定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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