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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工伤待遇一览表
级别
一二三四
五六七八九十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
资27
25
23
21
18
伤残津贴
本人工资90
85
80
75
70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本人工
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若解除劳动关系的,则可按前项标准计发10年
50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

15
共计(单位:个月)
42
14
39
13
36
12
33
10
78
16
60
40
8
64
13
25
6
44
11
15
4
30
9
8
2
19
7
4
1
12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1、丧葬补助金:本市上年社平工资的六个月(社保支付)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以2009年数据计算,约为34万元(社保支付)3、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配偶为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他亲属为30,孤儿、孤老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但总和不得高于职工本人工资,该费用由社保支付。
注: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0级社保支付。2、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10级社保支付。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只有510级才有,由用人单位支付。4、伤残津贴:14级由社保支付,56级由用人单位支付。
精选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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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人工资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以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算。东莞市2008年4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770元,2009年度社平工资按2008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执行为1130元。东莞市2010年5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920元,2010年度社平工资按2009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执行为1200元执行。东莞市2011年3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1100元。
东莞市工伤赔偿标准及待遇详细解读
一、医疗保险待遇(一)医疗费第29条第3款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要求:(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伙食补助费第4款1、标准:东莞市人民政府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要求:住院期间。(三)食宿交通费第4款1、标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要求:(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四)康复治疗费第6款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要求:(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五)辅助器具费第30条1、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要求:(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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