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报最大化,合伙协议中也会规定执行事务的管理人的报酬以及报酬提取方式。就行业内的通行做法,一般要约定回报率一般为8,达到之后才能参与收益分成,分成比例行业内通常为20。
3承诺和出资。在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企业中,有限合伙人承担主要出资义务,是资金的主要来源,因此,需在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和时间。为了确保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利益一致,普通合伙人也经常会出一部分资金,出资比例为1或更多。
4基金存续期限。在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企业的《合伙协议》中应当约定基金的存续期限,即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实务中,一个投资项目的投资周期通常为57年,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一般应等于或高于这一期限。《创投办法》规定,创业投资企业事先约定有限的存续期限的,最短不得短于7年。
5单笔投资额。为了降低投资风险,投资人可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向单一项目投资的比例,以此来避免把所有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中。根据《创投办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对单个项目的投资不得超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总资产的20。
6投资领域。实务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在设立时通常会限定基金的投资领域,比如说以国家的产业政策为导向,投资一些高增产、高附加值的领域。
f同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者也可在《合伙协议》中约定禁止的投资领域,例如限定不以任何方式投入到某些项目或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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