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义务教育学生转学申请审批表
(2014年春季期起使用)学生姓名户口所在地原就读学校(全称)现转入学校(全称)性别民族家庭地址原就读年级就读年级①家长(监护人)工作地点变动;转学理由家长(监护人)签名:2014年2月17日家长(监护人)工作单位或住址联系电话②家庭搬迁;③户籍变更;④特殊原因。全国统编学籍号L1450881出生年月
同意转入
转入学校意见学校(章)2014年2月17日转出学校意见
同意转出
学校(章)2014年2月17日
转入县(市、区)教育局意见
教育局(章)年月日
转出县(市、区)教育局意见
教育局(章)年月日
备注:1转学学生(或家长)如实填写此表一式四份(桂平市内转学只需一式三份),不得留空。2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留级,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3要求转学的学生填写此表后根据下列顺序依次办理审批手续:①转入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②转入县(市、区)教育局签署意见并盖章→③转出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④转出县(市、区)教育局签署意见并盖章(桂平市内转学则省略第②步骤)。4各方签署意见并盖章后,转出学校、转入学校和转出县(市、区)教育局、转入县(市、区)教育局各存一份。5转入学校审核同意接收后,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含上传转学申请审批表图片),转出学校及县、市、区学籍主管部门根据程序进行网上审核等操作,完成转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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