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
《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
川建发2006107号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办200589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川府发200420号文件精神,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我厅制定了《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一、本办法与现行2000定额、2004清单计价定额及配套的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二、取消《四川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SGD12000、《四川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SGD22000、四川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SGD32000、四川省维修工程计价定额》《SGD42000中“水平防护架”1D0024、(2G0012、3A0216、4D0010)、“垂直防护架”(1D0025、2G0013、3A0217、4D0011)“建筑物垂直封闭”、(1D0026、2G0014、4D0012)定额项目。取消2000定额中“施工单位离基地25km以外施工时,临时设施费增加20”的规定。取消《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F册“措施项目”中“水平防护架”(FB0185、FD0253)“垂直防护架”、(FB0186、FD0254)“建筑物垂直封闭”、(FB0187)清单计价定额项目。三、本办法从2006年8月1日起执行。原我厅印发的《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川建发2005143号)同时废止。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映。附件: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四川省建设厅二○○六年七月十九日
f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川府发200r